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彰化縣政府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編章節
友善列印
編章節
法規名稱:
彰化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1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1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府法制字第101031854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編章節
條文檢索
條號查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二 章 保管
第 一 節 登記
第 二 節 產籍
第 三 節 維護
第 四 節 取得
第 三 章 使 用
第 一 節 公用財產之用途
第 二 節 非公用財產之撥用及移轉使用
第 三 節 非公用財產之借用
第 四 章 收益
第 一 節 非公用不動產之出租
第 二 節 公用不動產之出租
第 三 節 非公用不動產之利用
第 五 章 處分
第 一 節 非公用不動產之處分
第 二 節 動產、有價證券及權利之處分
第 三 節 計價
第 六 章 毀損
第 一 節 災害
第 二 節 報損及報廢
第 七 章 檢核
第 一 節 財產檢查
第 二 節 財產報告
第 八 章 賦稅及其他
第 九 章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