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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彰化縣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4 月 06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4 年 02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府教幼字第1140066357號
法規體系: 教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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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11年4月6日彰化縣政府府教幼字第111012333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9條
2.中華民國112年3月27日彰化縣政府府教幼字第1120114876號函修正發布第1~3條、第9條條文;並訂定發布第10~11條條文
3.中華民國114年2月21日彰化縣政府府教幼字第1140066357號函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