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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彰化縣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原則與輔導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3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4 年 06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140236659號
法規體系: 教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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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五日彰化縣政府府法制字第 09100448390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六月十八日彰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140236659號令
  廢止;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