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補充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90254156號
法規體系: 教育類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四日彰化縣政府府教學字第83745號函修正
  (原名稱:彰化縣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新名
  稱: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補充規定)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二十一日彰化縣政府府教學字第0990268590號
   函修正全文8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彰化縣政府府教學字第1060346405 
   號函修正第4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七年二月一日起實施
4.中華民國一百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彰化縣政府府教學字第1090254156 號
   函修正第1點、第5點、第9點條文
   (原名稱: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彰化縣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