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89年10月9日八九彰府人一字第191033
號函訂定;並自90年1月1日生效
2.中華民國96年1月16日府人一字第0960012231
號函修正;並自96年1月1日生效
3.中華民國96年12月27日府人一字第0960265726
號函修正;並自96年1月1日生效
4.中華民國97年3月31日府人一字第0970065412A
號函修正;並自97年1月1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0年6月1日府人力字第1000200238
號函修正;並自100年6月1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3年11月26日府人力字第1030402855
號函修正;並自103年11月26日生效
7.中華民國108年12月13日府人力字第1080445098
號函修正;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