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彰化縣政府八七彰府秘法字第 092828
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十日彰化縣政府彰府秘法字第 06709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5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三月二十二日彰化縣政府府法制字第 0940054325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2、4~10、12~15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彰化縣政府府法制字第 0990217354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21 條;並自一百年六月五日施行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二十四日彰化縣政府府法制字第 10503606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2、4、6、11、19、20 條條文;並刪除第 13 條條文文,
名稱並修正為「彰化縣環境污染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