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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彰化縣建築物恢復使用及供水供電審查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4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06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建使字第0980149540號
法規體系: 建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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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彰化縣政府府建使字第 0930075588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彰化縣政府府建使字第 098014954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4、7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