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七日彰化縣政府八九彰府法制字第 134935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日彰化縣政府府法制字第 0920042684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6、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彰化縣政府府法制字第 0970081817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5、9、10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十九日彰化縣政府府法制字第 1050016955 號
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三條七月三十日彰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130286945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