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0年1月9日彰化縣政府 90 彰府法制字第 011667 號令訂
定發布
2.中華民國95年4月27日彰化縣政府府法制字第 0950079637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6、29、34 條條文
3.中華民國100年6月9日彰化縣政府府法制字第 100020542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6、9、21、27、29、30、33、34、43~45、48、49 條條文;並
增訂第 34-1 條條文
4.中華民國108年9月30彰化縣政府府法制字第1080336458號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共17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