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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彰化縣兒童及少年家庭寄養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3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120437157號 令
法規體系: 社會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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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彰化縣政府府法制字第 0910049149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八日彰化縣政府府法制字第 0930233928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4、10、12、13、16、1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一日彰化縣政府府法制字第 1000226613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6~8、12~14、16、17、19~24  條條文;增訂第 15、18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二日彰化縣政府府法制字第 1020096767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4、12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九月十五日彰化縣政府府法制字第 1030302089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24 條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彰化縣政府府法制字第 10600884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7、17、24  條條文;增訂第 14-1、14-2 條條文;第
  14-1、14-2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五日彰化縣政府府法制字第 1080116374
  號令修正發布第 1、14、14-2、24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一百一二年十一月三日彰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 1120437157號令
  修正發布第 3、7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