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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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彰化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1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1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府法制字第101031854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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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第 三 節 計價
第 58 條
縣有不動產之計價,由財政處會同地政處、建設處及地方稅務局等單位初
估,送財產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簽報縣長核定之。
第 六 章 毀損
資料來源:彰化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