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彰化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1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1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府法制字第101031854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第 三 節 計價
第 58 條
縣有不動產之計價,由財政處會同地政處、建設處及地方稅務局等單位初
估,送財產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簽報縣長核定之。
第 六 章 毀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