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彰化縣政府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1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30175815號
法規體系: 人事類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陸、附則
二十八申委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但非本府人員兼任之委員撰寫調查報告書及出席會議,得依規定支領撰稿費或出席費。
二十九、申委會所需經費由本府各業管單位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三十本要點未規範事項,依性騷擾相關法規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