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彰化縣政府測量儀器保養及簡易測距校正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2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府地測字第1060399207號
法規體系: 地政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八條之一規定:「辦理本規則規定測量使用之儀器設備,應訂定計畫實施保養校正,其內容應包含儀器設之存放管理、保養維護、檢查校正項目及週期。前項校正項目,應包含將儀器設備送至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或簽署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相互承認辦法之認證構所認證之實驗室辦理校正,及出具校正報告。」特訂定「彰化縣政府測量儀器保養及簡易測距校正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