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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彰化縣政府辦理都市計畫農業區已建築供居住使用之合法建築物基地認定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7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府建新字第1120453269號函
法規體系:
建設類
立法理由:
第五點、第六點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全文檔案:
112年11月27日修正要點全文.pdf
圖表附件:
附件一(流程圖).pdf
附件二(彰化縣政府辦理都市計畫農業區已建築供居住使用之合法建築物基地認定申請書).odt
附件三(申請基地範圍圖).odt
附件四(彰化縣政府辦理都市計畫農業區已建築供居住使用之合法建築物基地認定現地勘查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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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8年7月15日府建新字第1080211142號函訂定全文12點
2.中華民國112年11月27日府建新字第1120453269號函修正第5、6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