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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彰化縣公共工程及公有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交換利用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9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府水石字第1010247257號
法規體系: 水利資源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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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十一日彰化縣政府府水石字第 1010247257 號
  函訂定全文 7  點;並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