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彰化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經管縣有財物遺失或毀損賠償方法及金額計算方式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4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12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府財開字第1080452155號函
法規體系: 財政類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十日彰化縣政府府財產字第 0950067281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5 點
2.中華民國 107 年 7 月 10 日府財開字第 1070237944 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
3.中華民國 108 年12 月 19 日府財開字第 1080452155 號函修正發布第3、4、5、6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