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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彰化縣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含變更設計)簽證案件抽查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10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6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府建管字第1040207608號
法規體系: 建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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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四日彰化縣政府府建管字第 0940191660 號函訂
  定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十六日彰化縣政府府建管字第 1040207608 
  號函修正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