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一日彰化縣政府府人一字第0940138723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14條;並自發布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十三日彰化縣政府府人一字第 0940133160A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條;自九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日彰化縣政府府人企字第 1020377080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九日彰化縣政府府人企字第 1050264108 號令
修正發布第 6、9、15、16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二月二十三日彰化縣政府府人企字第1100061168號令
修正發布第 5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