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五日彰化縣政府府法制字第 09100448370 號
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彰化縣政府府法制字第 0920200982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八日彰化縣政府府法制第 0970125634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第 1、6 條條文
(原名稱:彰化縣兩性工作平等申訴處理辦法;新名稱:彰化縣性別工
作平等申訴處理辦法)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六月三日彰化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130207222號令修正名稱及第一條、第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