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彰化縣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申請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5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府法制字地0940025112號
法規體系: 教育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