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彰化縣政府所屬學校代表本縣參加全國藝術比賽補助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6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9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20350777號
法規體系: 教育類
立法理由:
全文檔案: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