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使用單位請事先至表單系統填寫會議室申請單。
|
|
二、參加人數未逾 120 人之會議,請勿借用本會議室。
|
|
三、「會議內容」一欄最後請加註使用聯絡負責人之“姓名”及“行動電 話”,以利協調聯繫事宜。
|
|
四、使用前一天使用聯絡負責人先行與託管單位(彰化市戶政事務所 726 6813 轉 103)確認到場時間,會議當天並應負責現場活動之督導、 場地使用責任及協調連絡事宜。
|
|
五、到場時,請聯絡託管單位協助開門及冷氣、音響等設備之開啟。
|
|
六、場地使用結束時,請維護環境清潔並清除垃圾。
|
|
七、會後請將座椅歸位,借用之麥克風等相關設備需歸還,並請關閉飲水 機、投影機電源。
|
|
八、會前、會後請填寫勾稽檢查表,逐項檢查完成後並簽名以示負責,會 後交託管單位管理人員確認簽名°
|
|
九、設備電源置放處: (一)飲水機一電源開關在背面,往上是加熱、往下關閉。 (二)投影機一控制箱在主席台左邊。 1.打開總電源。 2.接電腦 VGA 線。 3.按下投影機”開”按鍵。 4.銀幕自動下降、投影機打開。 5.使用完畢,按下投影機”關”按鍵,銀幕自動上升,投影機散熱 後自動關機。 6.關總電源、關控制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