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十二 章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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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女性工友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
本府不得強制其工作。
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性約用人員,不得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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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工友於工作場所遇有不法侵害時,得依本府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
計畫、職場霸凌防制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
要點申訴。權責單位及申訴管道(依身分類別劃分並指派專人每日查收)
。
申訴專線電話:
(一)工友:04-7531053。
(二)測量助理:04-7531573~7。
申訴專線傳真:
(一)工友:04-7222422。
(二)測量助理:04-7290050。
申訴專用電子信箱:
(一)工友:A1053@email.chcg.gov.tw。
(二)測量助理:Land@email.chcg.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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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 本規則如有未盡事項,依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