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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4.30 12:5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彰化縣義勇人員福利互助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6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12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府行法字第1140531713號 令
法規體系: 警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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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附則
第 27 條
本辦法所需書表格式,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第 28 條
互助會如有解散或撤銷時,其賸餘財產應歸屬於互助會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
體,或本府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隊)。
第29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十六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彰化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