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位置:
- 草案預告
-
歷史法規草案
- 法規草案內容
預告修正「彰化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草案。
公告日期: |
109.12.14
|
預告日期: |
109.12.14
~
109.12.23
|
發文字號: |
府教社字第1090438194號
|
內容: |
主旨:預告修正「彰化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彰化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家庭教育法第十五條第一項。
三、修正「彰化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草案如附件,並公布於本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chcg.gov.tw/ch/)/便民服務/法令規章。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刊登公報之起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承辦單位:
(一)承辦單位: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二)地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
(三)承辦人:趙健宏。
(四)電話:04-7531847。
(五)傳真:04-7283264。
(六)電子郵件:h2005125@email.chcg.gov.tw。
|
圖表附件: |
|
發表建議區
無任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