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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3:3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彰化縣公共設施拆遷建築改良物補償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71 年 09 月 0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88 年 0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彰化縣政府八八彰府秘法字第 037535 號令
法規體系: 工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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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補償費應於拆除期限內發放拆遷獎勵金及補助費應於房屋拆除後二星期內
發放。
第二十二條
前條所定補償費,未於通知限期內具領者發放機關得再限期通知一次,仍
不具領者或拒領者提存法院,但獎勵金及補助費等逾期未領者以棄權論。
第二十三條
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彰化縣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