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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彰化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3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府法制字第1080235387號 令
法規體系: 民政類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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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辦理本縣公、私立殯葬設施之設置、經營管理及殯葬服務業、殯葬行為
之管理輔導,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殯葬服務管理與殯葬之設置許可,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本自治條例之
規定辦理。
第 2 條
本縣殯葬業務之主管機關為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在鄉(鎮、市)為
鄉(鎮、市)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