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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彰化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房屋稅條例第24條。
三、「彰化縣房屋稅徵收細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search.chcg.gov.tw/GLRSNEWSOUT/)「草案預告」項下網頁,並張貼於本縣地方稅務局公告欄。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次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187號)。
(二)承辦人:林育群。
(三)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03。
(四)傳真電話:04-7200275。
(五)電子信箱:a0000423@changtax.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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