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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彰化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標準」部分條文草案

公告日期: 113.04.26
預告日期: 113.04.26 ~ 113.05.05
發文字號: 府教幼字第1130145492號
容: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彰化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三條。
三、修正「彰化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標準 」草案如附件,並公布於本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chcg. gov.tw/ch/)/便民服務/法令規章。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刊登公報之 日起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承辦單位:
    (一)承辦單位: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二)地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
    (三)承辦人:蔡述恩。
    (四)電話:04-7531848。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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