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預告修正「彰化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第六條草案。

公告日期: 111.07.22
預告日期: 111.07.22 ~ 111.07.29
發文字號: 府教國字第1110275674號
容: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彰化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國民教育法第5條第3項規定。

三、「彰化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詳如附件,並公布於彰化縣全球資訊網(http://www.chcg.gov.tw)/便民服務/法令規章下。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承辦單位。

(一)承辦單位: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

(二)承辦人員:蔡依樺。

(三)聯絡電話:04-7531927。

(四)傳真電話:04-7283264或04-7283265。

(五)電子郵件信箱:a281020@emai1.chcg.gov.tw。

圖表附件:
發表建議區
無任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