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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彰化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草案。

公告日期: 111.07.11
預告日期: 111.07.11 ~ 111.08.11
發文字號: 府授環空字第1110254943號
容: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彰化縣政府。

二、修正依據: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彰化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earch.chcg.gov.tw/GLRSNEWSOUT/)-草案預告及本縣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s://www.chepb.gov.tw/)-環保公告。

四、本草案係針對施放爆竹煙火管制,新增應依「彰化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辦理,涉及民眾權益具急迫性,預告期間訂為7日。

五、對於草案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二)聯絡人:顏淑琪。

(三)地址: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12樓。

(四)電話:04-7115655分機222

(五)傳真:04-7115363

(六)電子郵件:claireyeng@chep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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