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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劃設彰化縣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草案

公告日期: 110.12.06
預告日期: 110.12.07 ~ 110.12.31
發文字號: 府授環空字第1100438947號
容:

一、訂定機關:彰化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

三、「劃設彰化縣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草案總說明、草案逐條說明、草案及附圖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彰化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earch.chcg.gov.tw/GLRSNEWSOUT/)-草案預告。

四、本管制措施自中華民國111年10月1日生效。

五、對於草案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次日起15日內向承辦單位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二)聯絡人:吳欲齊

(三)地址: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1號2樓

(四)電話:04-7115655分機228

(五)傳真:04-7115363

(六)電子郵件:richie517@chepb.gov.tw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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