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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彰化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草案

公告日期: 110.09.28
預告日期: 110.09.28 ~ 110.10.07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00334046號
容: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彰化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教師法第三十三條第四項。
三、「彰化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草案如附件,並公布於本府全球資訊網(https://www.chcg.gov.tw/ch/index.asp)/便民服務/法令規章/草案預告。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刊登公報之日起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承辦單位:
   (一)承辦單位: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二)地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
   (三)承辦人:王聖賢。
   (四)電話:04-7531881。
   (五)傳真:04-7238364。
   (六)電子郵件:akid214@ch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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