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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彰化縣舊濁水溪畜牧廢水總量管制方式」(草 案)

公告日期: 115.06.09
預告日期: 115.06.09 ~ 115.07.09
發文字號: 府授環水字第1150191709號
容: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彰化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9條第2項規定。
三、草案內容詳如附件,相關內容另刊登於本府公報。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
府公報之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二)聯絡人:莊偉智
(三)地址: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1號2樓
(四)電話:04-7115655分機310
(五)傳真:04-7124601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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