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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彰化縣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最小分配面積單元標準」

公告日期: 114.11.28
預告日期: 114.11.28 ~ 114.12.04
發文字號: 府建新字第 1140467346 號
容: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彰化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五十一條第四項規定。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義,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電洽本府建設處更新發展科,地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2樓,電話:04-​7531280,陳技正。

四、旨揭新訂草案如附件,並公告於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項下。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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