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債權憑證管理作業要點總說明(105.08.22 訂定)》 為加強管理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所取得之債權憑證,以確保本府權益,爰訂定本要 點。 本要點總計六點,內容概述如下: 一、訂定本要點目的。(要點第一點) 二、債權憑證定義。(要點第二點) 三、取得債權憑證之處理程序及保管作業。(要點第三點) 四、債權憑證之清理作業。(要點第四點) 五、換發債權憑證之處理程序。(要點第五點) 六、債權憑證(因註銷或清償)之處理程序及保管作業。(要點第六點)